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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3-09-28 09:59:37 742浏览

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制定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通知》,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保障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坚决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在保证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考生及工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以人为本,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三)在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突出对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工作机构

复试工作小组由所长、主管教育副所长、科教办负责人、复试专家、纪检监督人员及招生工作人员组成。其中复试专家不少于5人。

三、资格审查和复审

1、考生提交材料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以《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中的要求为准。请复试考生在10月7日11:00前将复试资格审查、政审等需要提交的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ysskyb@163.com。

2、入学后复审

入学之后,我所将再次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政审表、体检表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核时间及方式

1、考核时间:2023年10月9-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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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地点:中国中医科学院大白楼642室

五、考核内容与要求

考核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科目为报考导师方向统考复试科目。面试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外语口语听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其中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综合素质测试重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运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等,还包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本学科专家组成。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六、考核成绩计分原则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总成绩的30%,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占总成绩的10%,综合素质面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占总成绩的60%。

七、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2、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将通过推免系统向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短信通知的申请者,务必于12小时内在推免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http://yjstcm.ac.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

(2)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品行不端、弄虚作假者;

(3)入学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4)推免生被原推荐高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4、被确认拟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度全国研究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资格。

八、复试费用及体检

1、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向培养单位缴纳100元复试费。

请考生在10月9日16:00前汇款至我所账号,备注“XX(姓名)复试费”:

账号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银行账户:0200 0043 0908 8117 213

2、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10月20日前发送扫描件至各培养单位,原件在开学报到时提交。体检合格者获发录取通知书。我院拟于开学后组织体检复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九、复试监督

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研究生招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4089108(纪检办公室);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10-6408917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考生接待电话:010-64089102。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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