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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3-05-23 11:07:22 682浏览

       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保障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坚决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根据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等,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在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复试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
       由所长、主管教育副所长、科研教育办公室主任及纪检监督人员组成。
       复试小组
       由主管教育副所长、科研教育办公室主任及招生导师组成。
       三、资格审查和复审
       (一)考生提交材料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以《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为准。请复试考生在5月29日10:00前将复试资格审查、政审等需要提交的材料(需扫描合成为一个pdf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ysskyb@163.com
       (二)入学后复审
       入学之后,我所将再次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政审表、体检表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
       (一)复试时间:2023年5月31日~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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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内容
       包括专业基础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其中专业基础测试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基础知识,形式为根据考生志愿,随机抽取相应科目考试试题一套,现场口头作答;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综合素质面试,重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运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等,还包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复试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本学科专家组成。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录取成绩权重分配
       (一)复试成绩计分原则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专业基础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
       (二)录取总成绩折算公式
       “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之和为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50%。
       六、录取原则
       (一)实行差额复试。
       (二)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
       (三)复试总成绩和复试专业课笔试单项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跨门类报考考生加试成绩单科按百分制,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本年度参加复试资格。
       (七)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虚假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拟录取总成绩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送拟录取名单,经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九)根据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入学三个月后,对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调剂工作原则
       (一)同学科(代码相同)同考试科目考生,优先在所内进行调剂;不同学科同考试科目考生,经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统筹后允许进行调剂。
       (二)调剂工作统一通过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
       八、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在望京医院统一体检,并于6月2日前完成。
       九、复试监督
       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研究生招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4089108(纪检办公室);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10-6408917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考生接待电话:010-64089102。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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