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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公开选聘公告

2023-04-12 08:57:29 309浏览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人才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以及上报我院获批的《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公开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现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面向中国中医科学院公开选聘“所长特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数量及范围
       选聘岗位名称:所长特聘助理。
       选聘岗位数量:1个。
       选聘范围:面向全院在编职工。
       二、岗位职责和聘期考核目标
       (一)岗位职责
       密切与历史学、考古学等学科专家联合攻关,协助完成中医医史文献创新能力提升专项“中医药探源溯流研究”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回答好中医药起源、形成、发展的基本图景及其内在机制,为增强中医药文化自信提供学术支撑。
      (二)聘期考核目标
       1、“中医药探源溯流研究”专项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实现对接。
       2、对标“中医药探源溯流研究”方案设计的考核指标,五个研究模块——上古中医药认知与技术起源研究、基于出土文献的中医药理论溯源研究、中医药学与民族医药学同源性研究、中医药对外来医药文化的吸收融合研究、先秦秦汉思想与中医药思想起源关系研究分别达到预期任务目标。
       三、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热爱中医药事业,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身心健康。
       (二)任职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截止2022年12月,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2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如获批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课题)、国家级人才项目(称号)、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竞聘人填写《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竞聘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swxs@126.com,纸质版交至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党政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0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五、综合评议
       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组成面试专家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人员进行面试,由竞聘人员陈述工作情况、已取得的成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以及工作设想。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二且得票率最高者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六、组织考察
       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根据面试结果,提出考察对象,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提交所长办公会审定后组织考察。名单在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六层公告栏公布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同时发布于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网站。
一般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听取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形成考察材料。
       七、讨论决定
       所领导班子对考察情况进行讨论并提交所长办公会审议,经充分讨论研究后决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期与待遇
       (一)实行聘期制管理,聘期三年,每年考核,动态管理,并明确写入协议。
       (二)特聘助理岗位无行政级别,不占领导职数,作为业务岗位进行管理,列席所长办公会,协助所领导负责专项工作或任务。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人员原有待遇保持不变。外单位受聘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基本工资、央保、社保、公积金、医疗等保留在原单位,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负责其绩效工资(所内标准)。
       (三)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由所党政办公室组织对受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院人事处参与,以聘任协议为依据,实行年度考核,侧重考核聘期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期满考核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完成。
考核合格者根据重点专项工作和任务需要可续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者不再续聘。工作任务完成不再需要设立该岗位的可以不再续聘。特别优秀的与干部选任衔接。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聘任单位可解除聘任协议: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违背科研诚信、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违规行为;
       4.严重失职,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5.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协议及职责;
       6.聘用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协议变更达成一致。
       十、纪律与监督
       (1)竞聘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任用资格。
       (2)为加强对竞聘工作的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64089132(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附件1 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竞聘登记表.docx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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