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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3-03-23 11:38:17 620浏览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要求,按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保障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坚决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4、在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突出对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工作机构
       复试领导小组由所长、主管教育副所长、科教办负责人及纪检监督人员组成。
       复试小组由主管教育副所长、科教办负责人及招生导师组成。
       三、资格审查和复审
       1、考生提交材料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以《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为准。所有复试考生均须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本人参加复试、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请复试考生在3月27日9:00前将复试资格审查、政审等需要提交的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ysskyb@163.com
       2、复审
       3月27日,我所将再次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政审表、体检表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工作具体内容
       1、复试时间:2023年3月28日—4月11日
       考生请于3月28日9:00之前扫描本文件下二维码实名申请加入我所考生微信群,未按时入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复试。
       2.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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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综合素质面试内容及方式
       包括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其中,专业知识考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基础知识,形式为根据考生志愿,现场随机抽取相应科目考试试题一套,现场口头作答;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综合素质测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运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等,还包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本学科专家组成。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录取成绩权重分配
       1、复试成绩计分原则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30%,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占5%,综合素质面试占65%。
       2、录取总成绩折算公式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六、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2、根据报考相同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录取总成绩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复试成绩仍相同,按照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严格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拟录取后师生双向选择。
       4、师生双向选择环节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名,每位考生可填报2-3个志愿,并由导师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进行遴选,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5、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复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我所将根据考生拟录取总成绩向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录取名单,经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9、根据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入学三个月后,对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复试费用及体检
       1、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向培养单位缴纳100元复试费。
       请考生在3月27日16:00前汇款至我所账号,备注“XX(姓名)复试费”:
       账号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银行账户:0200 0043 0908 8117 213
       2、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有关要求,拟录取后考生于4月15日,持《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1)在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八、复试监督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研究生招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4089108(纪检办公室);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10-6408917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考生接待电话:010-6408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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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doc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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